确定起诉地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规则如下:
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如离婚、债务纠纷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居住证可以作为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当事人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常居住证明,需要当事人本人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开具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当事人在经常居住地出具连续交纳社保超过12个月的证明,可以在网上打印社保缴纳明细,也可以本人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证明。
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当事人之间存在书面合同或者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合同或者仲裁协议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则原告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约定的管辖法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约定无效。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建议
确定住所地:首先确认被告的住所地,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进一步确认其经常居住地。
收集证明:根据上述方法收集经常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如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等。
咨询法院: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向当地法院咨询相关要求和条件,以确保起诉地址的准确性。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定正确的起诉地址,并依法进行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