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办理委托手续,特别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身份证明(如护照、身份证等)。
委托书文本,可请公证人员代为草拟。
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章程(如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委托书需经过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真实性。
经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派出机构认证。
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果所在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可能需要第三国使领馆的认证。
如果委托人在国外,可能需要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
境外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或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为诉讼代理人,或委托本国律师。
提交材料:
将上述文件提交至人民法院,或由其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交。
在国内使用前,提供中文翻译文件。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使领馆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