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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程序不得调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41:4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得调解的案件有以下几种:

特别程序案件:

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

督促程序案件:

这类案件是法院为了催促债务人尽快履行债务而设立的程序,通常不涉及实体权利的争议,因此不适用调解。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包括公示催告债权、公示催告票据和股票等有价证券丧失的案件,这类案件也不适用调解。

破产还债程序案件: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将被清算,以偿还债务,这个过程中不适用调解。

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监护关系等身份关系的确认案件,通常不适用调解。

刑事案件:

虽然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可以调解,但刑事部分本身不适用调解。

其他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如果案件性质不适合调解,也不适用调解。

综上所述,上述案件类型在诉讼过程中通常不得进行调解。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案件原则上不得调解,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例如,在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部分是可以调解的。此外,一些案件可能因为特殊原因,如涉及国家秘密等,而不适用调解。因此,在具体案件中,是否适用调解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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