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需要以下手续:
到货后,需要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换取单。
将货物运至海关指定的监管仓库,等待后续的报关和查验。
必备单证:包括清单、发票、合同各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特殊单证: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木制包装箱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非木制包装需提供无木制包装证明。
其他证件:根据税则规定,可能需要提供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等。
减免税证明:如有减免税手册,需提供相应的减免税证明手册。
提交进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单证给海关。
如海关审价需要,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原厂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
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内缴纳税费;逾期将按日计征滞纳金。
报关查验放行后,即可提货回家(仓库)。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须向海关申报,超过期限将按日计征滞报金,超过三个月将作无主货物变卖。
后续手续
缴税后即可提货放行。
货物进口后,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检验、取得卫生证书等。
建议在进口过程中,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单证和文件,以确保进口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