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发票应当去 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并办理相应的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具体流程如下:
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携带已经订立好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接受服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身份证等。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地税机构进行申请,由地税局代为开具发票。
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确定租金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税款;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负责缴纳税款。地税局会在开具发票时代为征收税款。
完成上述手续后,房屋租赁双方可以在地税机构领取开具好的发票。
建议:在前往地税机构之前,最好先联系当地的地税部门,确认所需材料是否齐全以及具体的办理流程,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