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或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有固定收入且收入稳定的家庭。
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家庭。
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门市房的家庭(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
家庭中有高档电器、除残疾人代步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
家庭中有工程机械或自费出车留学的家庭。
家庭中有小轿车、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家庭。
家庭中有高档消费品、高档装修住房,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
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的家庭成员。
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家庭成员。
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
两年以上不在本村居住且务工经营有稳定收入和居住条件的家庭。
从事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能人、大户。
有稳定财产性收入的家庭。
故意隐瞒家庭收入、财产信息,或故意放弃或转移生活财产的家庭。
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家庭。
收入水平已超标的家庭,即家庭人均年收入稳定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这些情况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核查中,原则上不能算作贫困户或出列贫困户。建议各地在具体实施扶贫政策时,严格审核这些情况,确保扶贫对象的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