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诉后的回复时间主要取决于 投诉的性质和所涉及的行政监督部门。以下是具体的回复时间要求: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诉、质疑、异议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并说明理由。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如果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综上所述,招标投诉后的回复时间一般为7至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取决于投诉的处理过程和是否需要进行额外的检验、检测、鉴定或专家评审。建议在投诉过程中保持与行政监督部门的沟通,以确保及时获得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