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应配置的设施包括以下几类:
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如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供电系统: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
供水系统:高压水泵房、二次供水消毒水箱间。
燃气系统:燃气小室。
安防系统:消防喷淋、消防监控(烟感、温感、有害气体感应)、摄像监控、红外越墙监控、门禁及楼宇对讲系统、排风排烟系统。
停车管理系统:车场智能管理系统、车场监控。
花园、绿地、甬道。
户外健身场地、器材。
绿化小品、喷泉、亭台座椅。
排水设施:雨水管、污水管、污水井道、化粪池。
停车场、停车库(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电梯、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
公告牌、健身娱乐设施。
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等。
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等。
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等。
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等。
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等。
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等。
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等。
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
这些设施共同构成了一个完善的小区,旨在满足居民的居住、生活、休闲、教育、医疗、文化、商业和金融等多方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