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快递丢失且快递公司拒绝赔偿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联系快递公司的客服部门,详细说明情况并要求赔偿。
提供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截图、购买凭证、价值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赔偿要求。
如果快递公司拒绝赔偿,要求其出具书面的拒绝赔偿说明,并注明理由。
确保保存所有与快递丢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截图、购买凭证、价值证明、与快递公司的沟通记录等。
这些证据在后续的协商或诉讼中至关重要。
如果与快递公司的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邮政管理部门投诉。
邮政管理部门会依法对快递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协调解决纠纷。
若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应充分准备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发生快件丢失、损毁等情况时,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提起诉讼前,确保已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如快递单号、寄送凭证、包裹价值证明、与快递公司的沟通记录等,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依法维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