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被注销后,不能恢复使用,只能重新办理。如果您需要恢复烟草证的使用,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向当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办理申请。申请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申请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和烟草证。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按照烟草专卖局的要求填报格式文本,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烟草专卖局在受理申请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如果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审核通过后,烟草专卖局会向申请人送达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建议您在办理烟草证恢复时,提前咨询当地烟草专卖局,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