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物业的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一般为“民事起诉状”。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原告是业主委员会,则应写明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包括物业服务公司的全称、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如果某些信息未知,可以不写,但必须明确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
一般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明确列出要求物业方返还的具体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以及承担诉讼费用等。可以包括要求物业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提供符合标准的物业服务、赔偿损失等。
详细阐述物业方的违约行为,包括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返还款项、预收费用未退还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要实事求是地写清楚双方的法律关系、纠纷的起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列出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原告负有举证责任,需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
注明案件应由哪个法院受理。
原告方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在撰写起诉状时,应注意语言简练、条理清晰,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法律术语,确保法院能够准确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