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 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案件,还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因此,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法院通常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确保各方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参与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