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程序中,需要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以下是具体的财产分类: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因提供劳务所获得的报酬等。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企业利润、股票、基金等投资的增值部分。
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专利转让费、著作权稿酬等。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否则属于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等。
婚后一方专用的个人物品:如衣物、个人日常用品等。
婚后一方因职业、业余爱好而专用的财产:如专业书籍、工具等。
婚后一方通过继承、赠与或遗赠方式单独获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指定。
婚后一方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这些费用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不属于共同财产。
建议
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双方详细列出各自的财产,并尽可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以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