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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涉及代扣代缴税费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22:21    

涉及代扣代缴税费的情形包括: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稿酬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

员工承担的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

特定服务费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代扣代缴情形

增值税中,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消费税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在代扣代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时代扣代缴。

资源税中,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印花税中,运费结算付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应由运费结算收方或其代理方实行代扣汇总缴纳。

企业所得税中,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这些情形涵盖了多种所得和税费,扣缴义务人需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确保税款的及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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