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和学位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这些证明书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是补办流程的概述:
联系原毕业学校的学生处、教务处或档案馆了解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
通常需要提供毕业证书遗失原因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蓝底照片及电子版照片。
有些学校可能还需要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
填写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并由院系领导签字,档案部门核实签字后,提交给学校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
如需在国内或国外使用,可申请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
学位证明书每人只能补办一次,务必妥善保管。
补办的证明书等同于原件使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请根据您所在学校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学校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