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流程如下:
本人书面申请。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公安部门改名的证明。
16岁以下人员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14周岁以上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开具准予变更的证明。
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如果申请人是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需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一份准予变更的证明。
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材料并进行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然后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拿到新的身份证后,需要将新名字更新到户口本、学籍档案、银行、社保等相关证件上。
建议
提前规划:改名字涉及多个部门,建议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所有相关证件都能及时更新。
准备充分:确保所有需要的材料都准备齐全,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多次往返。
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在办理过程中,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