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无法亲自到场,则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等。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及复印件(如单身,则需提供单身证明)。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赠与书;
继承证明文件;
若房产已设定抵押权或涉及法律诉讼等情况,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或法院相关文书等。
单位购买私房时,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住宅转移时,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若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若房产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若经法院判决,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建议:
在进行房产过户前,买卖双方应仔细核对所需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及时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并确保受托人身份合法。
若房产涉及复杂情况,如继承、赠与或法律诉讼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以确保过户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