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票作废的操作步骤如下:
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双击后点击作废。
如需重新开具新发票,确保作废的发票联次齐全,并加盖公司统一的发票作废章。
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
联系开票方,说明错误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根据当地税务部门规定,了解作废流程和要求,可能需要填写作废申请表格,提供证明文件,并提交申请。
登录开票软件或电子税务局。
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
核对发票号码代码,确认无误后选择作废。
点汇总处理查看离线时限。
点发票管理,选择未开发票作废。
填写作废份数,并等待系统自动上传。
登录新电子税局,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缴销”。
对需缴销的发票进行剪角处理,并上传。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代开发票作废”提交作废申请。
如需代开红字发票,则申请代开。
作废成功后,可在“作废记录查询”中查看作废的发票记录。
请确保遵循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和流程,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