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嫖娼行为的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跟踪或突击检查在现场抓获嫖娼人员时,现场记录和证人证言等证据。
嫖娼和卖淫双方的供述内容,包括对付费情况、性行为过程的具体描述等,互相印证,以支撑嫖娼行为的认定。
交易的金钱、转账记录、避孕套等物证,有助于确凿地证明嫖娼行为的发生。
现场监控、录像、照片等直接记录嫖娼行为的证据,特别是执法记录仪的影像,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
在宾馆、酒店等场所发生的嫖娼行为,租赁登记记录等信息是间接证据,辅助证明事件的发生。
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其他在场目击者的证言、资金流转记录和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有力地证明涉及到的金钱或财物交易情况,进而间接地证实嫖娼行为的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仅仅涉及到道德层面的婚外性行为和婚前性行为而言,则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嫖娼行为。在判定是否构成嫖娼行为时,需要具备的关键证据主要涵盖了言语证据、现场证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资金流转记录和聊天记录等核心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