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林木鉴定通常由以下部门或机构负责:
根据《森林法》第九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林地和耕地的破坏鉴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这些机构具备林业专门知识,可以接受委托从事林业司法鉴定工作。
如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包括树种鉴定。
例如江西亚林司法鉴定中心,提供包括森林火灾、林木采伐、采脂鉴定、森林资产评估鉴定等多项服务。
如果确定林木死亡是由于人为恶意行为,如毒害,可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进行林木鉴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或机构,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