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付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文件包括:
《商品房交付通知书》。
购房合同及购房所开具收据。
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为双业主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购房的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或事业(机关)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下)须提供出生证和能体现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
若业主本人委托他人,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业主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交付许可证(部分地区如天津市和上海市要求取得)。
规划验收合格证。
房屋测绘成果。
权利瑕疵消灭证明。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物业管理方案。
商品房房屋交接书。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地方政策可能需要提供)。
建议购房者在交房时仔细检查所有相关文件,确保房屋交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有疑问,可要求开发商提供详细解释,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