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分户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家庭成员同意
有合法的房产证明
居住证明
无债务纠纷
准备好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同意书等材料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分户申请
政府部门审核并可能进行实地调查
《居民户口簿》
原户主《居民身份证》
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房屋租赁契约等
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派出所出具地址证明
申请人书面申请
新家庭成员名单及住址
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
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条件符合的当场受理,1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
1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受理单、居民身份证到原受理窗口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议:
在申请分户前,先咨询当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分户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