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的缴纳方式主要分为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种。
单位缴存流程
公积金缴存单位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领取USB-KEY。
单位用户进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缴存管理页面(http://wsdt.xmgjj.gov.cn/wsbsdt/),申请数字证书,获得一个证书授权码。
单位用户下载数字证书,输入证书授权码后完成验证,即可使用。
个人缴存流程
登录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个人自愿缴存”或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
本市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开设自愿缴存个人账户;本市已有个人账户的,需转移到托管户,并启封。
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应签订个人自愿缴存自动汇缴签约,通过缴存业务受委托银行同行储蓄卡代扣方式,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无需提供材料,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公积金手机App单位版完成。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存比例与基数
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范围在5%至12%之间,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注意事项
职工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托管条件且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自停止缴存之日起3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待恢复缴存后,由原单位自恢复缴存之日起3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解封手续。
建议选择线上办理方式,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方便快捷。如有疑问,可咨询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银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