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搡民警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危险方法,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
情节轻微:如果推搡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会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及相应罚款。
情节严重:若推搡行为导致民警受伤或扰乱公共秩序,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暴力袭击:若使用暴力手段推搡民警,如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驾驶机动车撞击,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重后果。
具体判罚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后果、是否有自首等情节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