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地税缴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社保属于地方财政管理范围,地税也属于地方财政管理范畴。为了便于管理集中和优化统筹结构,一些地方将社保与地税捆绑在一起征收。
地税部门具有强制执法权利和核查账目的能力,征收力度较大,能够确保社保金的如实、足额征收。
地税部门要求企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保部分,以防止企业少交或不交社保费用。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进行了税务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全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
一些省份根据国家规定,决定将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划由地税部门负责,这样做有利于发挥地税部门的征管优势,提高基金的征缴率。
综上所述,社保在地税缴纳主要是为了便于政府集中管理、提高征收效率、防止企业少交社保费用,并与税收征管体制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