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生孩子的上户口方式如下:
由婴儿父亲或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
如果婴儿没有出生证明,父母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后,再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
未婚生育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在申请落户时,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村居委会证明、接生人出具的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等。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额外的证明文件,如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计生办的处理意见等。
根据孩子父母的意愿,可以选择到男方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为孩子上户口。在申请时,需要携带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如可能)、出生证等。
一般情况下,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内,父母就应该为新生儿办理上户口的相关事宜。有些地区可能会延缓到半年,如果父母没有及时为新生儿办理上户口会有相应的说法,甚至还可能会面临惩罚措施。
通过以上步骤,没有结婚生孩子的父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为孩子办理上户口手续。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