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延迟上班的工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具体如下:
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最长30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规定支付其工资。
用人单位未复工或者用人单位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综上所述,肺炎延迟上班的工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企业应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则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则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生活费。
对于因政府紧急措施无法提供劳动的职工,企业应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具体标准依据当地规定。
建议企业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与职工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在疫情期间合法合规地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