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 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具体来说,死缓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在两年的缓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那么罪犯将被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在两年的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那么罪犯可以被减为有期徒刑,但最低刑期不能少于25年。
如果在两年的缓刑期间有故意犯罪并且情节严重,那么罪犯将会被执行死刑。这种情况下,之前的死缓判决将不再执行,而是直接执行死刑。
死缓制度是中国独有的刑罚执行制度,旨在通过给予罪犯一个考察期,促使其改过自新,减少不必要的杀戮。这一制度体现了我国刑罚制度的先进性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