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小车报废手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车主身份证明(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
若车辆有违章或事故记录,需先处理完毕。
到当地车辆管理所或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提交报废申请;
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
对于达到一定年限的车辆,车辆管理所会直接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会对车辆进行检验,确认车辆无非法改装且状况符合报废标准;
回收企业人员会核对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等动力总成是否匹配,并进行拆解和拍照。
车主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机动车档案;
车管所审查无误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主可登录“交管12123”APP下载电子版。
办理完毕后,车主会收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回收汽车的相关牌证也会被回收。
如果涉及财政补贴或其他相关事项,回收公司会通知车主;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会处理车辆的残值,并可能提供上门收车服务。
请根据当地车辆管理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