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
毕业生需持《户口迁移证明》(市或各县(市、区)人事局盖“毕业分配”章)、《就业报到证》、市或各县(市、区)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接收单位的录(聘)用证明、毕业生的《居民身份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迁移申请表等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派出所的父母、子女关系调查核实证明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子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户口迁移申请表等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申请人需提交迁入申请、社区民警意见、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合法手续)、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复退转军人的相关证件、房屋所有权证等,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申请人需提交投靠申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等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随军家属的证件、部队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建议: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按照上述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迁户口过程顺畅。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获取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