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二胎备案需要以下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生育登记证明。
再生育申请表。
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现役军人除外;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一胎出生证明。
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一孩病残的需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夫妻双方父母的户口本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已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妻)。
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再婚后结婚证书、一方未生育证明(再婚夫妻)。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病残儿鉴定证明、收养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建议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先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