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垫付的金额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有一些限额和条件。以下是详细的说明:
交强险的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8万元。因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垫付的最高金额是1.8万元。
如果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则保险公司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内垫付。
垫付的费用仅限于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垫付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疾病类型、预计的总费用、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然后进行垫付。最终垫付的金额可能是医院押金的一定比例,通常在20-80%不等。
肇事方可以要求交警队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被保险人可以拿着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先行垫付。
如果垫付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先行垫付限额,应在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建议下,与事故方协商,确保不耽误伤者治疗。
保险公司只垫付交强险理赔额度之内的钱,商业险不垫付。交强险医疗费的赔偿额度是10000元。
综上所述,保险垫付的金额通常在1.8万元以内,具体金额取决于事故责任、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保险公司的审核结果。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交警开具的垫付通知书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但需符合相关条件和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