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收购协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应当避免关联交易,如果必须进行,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并事先查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等。
注意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是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清查目标公司的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确认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情形。
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同时重视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了解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
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详细考察,防止目标公司进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价值。
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委托中介机构保存股票与存放资金,并将用于支付的现金存放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确保在收购完成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完成相关产权证照的转户。
买方可要求卖方的主要经营者或大股东共同作出陈述与保证,承担违反义务的连带赔偿责任。
被收购方应对转让资产的品质、权利状况以及债务状况作出真实、准确的陈述和保证。
明确收购价格的数额和形式,可以协商约定分期付款的方式及每期支付的数额和时间。
如果收购方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则应在转让价格上作相应的扣除。
双方应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明确违约方需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责任。
明确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如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注意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涉及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通过仔细审查并遵守上述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降低收购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确保收购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