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交税的方式如下:
个体工商户通常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根据当月的销售额和成本等信息,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增值税:销售额的3%。
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市区)、5%(县城、建制镇)、1%(农村)。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1%。
个人所得税:按经营所得缴纳,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填写当月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表中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销售额、成本、应纳税额等。
在填写完纳税申报表后,需要将应缴纳的税款缴纳到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银行、税务局现场缴纳等方式进行缴税。
开业后需要按月到当地税务局保税大厅办理税务申报。
如果月营业额没有达到5000元,可以申报零纳税;当月没有营业额可以不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通常实行定期定额办法,即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出部分按限定补缴税款。
如果有税控开票系统,可以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
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没有税控盘的,可以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
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以上是开店交税的基本流程和方法,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开店前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税务人员以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