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扣分是按照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扣分,满分为12分的方式进行计算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具体扣分规则如下:
一次记12分的情形包括: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一次记6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
闯红灯
一次记3分的情形包括:
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新修订条款)
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行驶途中拨打手机
行驶途中抽烟
违反禁止标线行驶
一次记2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
副驾不系安全带
一次记1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
驾驶机动车时向车外抛物
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车辆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所记分值未满12分,记分系统会在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自动清零,已缴纳罚款的分数也会一并清除。如果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则需要在15日内到驾照签发地的车管所或违反驾照的车管所登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学习时间为7日。学习结束后,需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才能清除记分并发还驾驶证;若考试不合格,则继续参加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