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社保补缴的方法如下:
补缴原因: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欠缴,例如失业期间或两个单位调转等。
补缴标准:以当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比例为18%。
补缴流程:个人到户口所在区的养老保险公司个体处进行补缴。
补缴原因:由于单位原因造成的迟缴或漏缴。
补缴标准:按照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比例为标准。
补缴流程:
1. 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导入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
2. 用人单位录入补缴明细,并导出补缴报盘文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和《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加盖公章。
3.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需要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及工资收入凭证。
补缴对象:自行办理社保补缴的个人,即没有工作单位的群体。
补缴方式: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并以灵活就业的方式进行参保。
适用情况: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或需要补缴五险的情况。
所需材料: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风险提示:社保挂靠存在一定风险,需确保选择正规渠道和机构进行操作。
建议:
选择补缴方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个体补缴、单位补缴或灵活就业补缴。
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补缴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不同地区的补缴政策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相关服务平台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