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入台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步骤指南:
填写《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提交赴台人员名单(3份)。
提供邀请函(3份)。
制定行程表(3份)。
提供邀请方简介(3份)。
提供在职证明或在读证明,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并用单位函头纸打印并盖章。
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提交照片(要求为JPG或JPEG格式,1年内拍摄的2寸彩色照片,头部及肩膀顶端近拍,脱帽,五官清晰,背景为白色)。
填写《入台证申请书》。
国台办或省台办批文(加盖台办红章的复印件1份)。
《入出台湾地区许可证》(按要求彩色打印)。
在职证明在读证明。
身份证。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由江苏省台办下达批复。
所有上交材料中,不得出现中华民国纪年,不得涉及“台独”字样。
如团中有厅以上干部,须由省台办报请省政府同意;如涉及党委书记,则还需经由省委办公厅报周强书记;如涉及校长,则需由省政府办公厅报徐守盛省长。经上述部门及省领导签署同意后,省政府将给予签呈。省台办凭此签呈报国台办,由国台办出具《赴台批件》。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前安排好行程,以确保因公赴台手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