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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三违行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0:19    

“三违”行为是指 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违章指挥

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明知存在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强令或授意从业人员进行冒险作业的行为。

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

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

生产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不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劳动保护规定,擅自进行的冒险作业行为。

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启用。

违反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违反单位制定的有关劳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

上岗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厂区内吸烟、酒后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特种作业、司机无特种车辆作业证开叉车、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等。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而且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因此,必须严格禁止和及时纠正“三违”行为,以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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