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提档案需要以下手续:
本人提取档案时,需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单位提取档案时,应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委托他人提取档案时,需提供委托人单位的提(调)档函、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向档案保管单位提交提取档案的申请。
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仍有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档案室将概不负责。
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提取的档案,请及时交到所需档案的单位保管。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了解档案保管单位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确认材料:在提取档案前,仔细检查所需材料是否齐全,避免因材料缺失而影响提取进程。
及时联系:如果在提取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档案保管单位联系,获取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