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可能因为以下原因被注销:
由亲属携带《残疾证》和医院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到当地残联申请注销。
残疾人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出具相关证明后,携带《残疾证》和评定结果证明到残联申请注销。
如果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与残疾人证内容不符,且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批准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
残疾人迁居到其他地区可能需要注销原残疾证。
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可以向批准残联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
注销残疾证后,一年内(特殊情况除外)不得重新申请。注销流程通常需要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