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主要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
民兵可以参加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组织的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检查。
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会发放训练补助,标准不低于上一年度辖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他们还会免费享受食宿,并保留在原单位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普通民兵参加训练和遂行任务时,也会发放训练参勤补助,并提供伙食费、往返差旅费和短期意外保险等待遇保障。
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民兵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每年还会联合地方政府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所在单位推荐优秀人员。
表现突出、受到表彰的民兵还会发放“优秀民兵”证书,并在受到县(团)级以上表彰时发放《贵州省国防动员先进个人优待证》,享受相关优惠优待措施。
执行任务期间出现伤亡的民兵将获得伤病救治或抚恤优待。家庭严重困难的民兵也会得到救助慰问。
民兵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原单位会照发工资和奖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
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民兵活动所需费用,由本单位负责解决。
普通民兵在合作银行办理业务时可享受贷款优惠,通信运营商提供专属套餐,保险公司推出民兵专属意外保险及购买优惠。
基干民兵在享受普通民兵所有政策的基础上,还可获得公共服务优先权、文化与交通优惠、专属保障卡等额外优待。
这些待遇和保障旨在确保民兵在参与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时能够得到适当的补偿和支持,从而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度。